發(fā)布日期:2020-10-26 18:06:18 瀏覽次數(shù):
從11月1日起,這兩個稅只需要申報,不需要繳納,你知道是什么嗎?一起來跟用友好會計的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最新公告,規(guī)定海南離島免稅店銷售免稅商品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1、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2、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離島免稅店兼營應征增值稅、消費稅項目的,需要分別核算離島免稅商品和應稅項目的銷售額。
4、 離島免稅店需要將離島免稅商品的名稱和銷售價格、購買離島免稅商品的離島旅客信息和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實時向稅務機關提供。
上面就是關于海南離島免稅店銷售免稅商品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只需要申報,不需要納稅的新規(guī),想要了解更多的內容,可以關注用友好會計!